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8日通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自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11月18日央视网)
个人信息关系到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任何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都是涉及个人安全的大问题。如今,《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规的出台让市场监管者更有底气。市场监管者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除上述数据外,还发现了房产租售、装饰装修等三个领域的违法行为高发,这为下一步治理明确了重点。
笔者以为,除市场监管部门对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外,其他有关方面也应该从各自角度加入到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行列中,以形成共治的局面。
譬如,行业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加入治理行列,尤其是违法高发领域。也就是说,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防止违法行为损害行业秩序和行业形象。
再如,受害消费者及消协组织应拿起法律“武器”。消费者无疑是这类违法行为的受害者,但不少消费者个人信息被违法采集、使用却不知情,维权也就无从谈起。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相关案件信息,一来,便于消费者去维权;二来,便于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打击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还需要继续完善法律。虽然我国已经有几十部法律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这一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但相关法律规定分散,个人信息保护仍不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尽快出台。
此外,行政治理与司法治理还需要进一步无缝衔接。无论是今年查办的1474件案件,还是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既是一种治理成绩,也暴露出违法行为猖獗。显然一个部门不可能成功遏制这类违法行为,需要多种治理力量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