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通知》,各单位只需扫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企业复工复产信息报送平台”二维码网络登记后即视为完成各项措施的承诺要求,可以复工复产。万山区将对复工复产的企业优先给予防疫工作指导和防疫物资支持,优先落实扶持政策。
项目工地可按照疾病防控指引,在各项防疫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前提下,向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镇政府(指挥部)在线提交《万山区在建项目工地复工告知承诺书》,即可自行复工。项目主管单位和属地政府将在工地人员购票、防疫物资支持和病毒检测服务上予以支持。
《通知》要求,压实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在疫情管理体制、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生活场所消毒、人员防护等方面落实好企业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加强日常管理,取消开工前现场复核,改为事中事后检查抽查。
复工企业和在建项目中涉及需要员工隔离安排的,若企业不具备隔离条件,经申请由区、镇政府安排统一场所进行集中隔离,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通知》支持务工人员有序返岛复工。要求各镇简化上岛务工人员购票证明手续;香洲港码头继续做好体温检测和疫情轨迹查询,上岛人员须自觉进行个人健康申报。海岛人员集中复工的工地和渔船渔工需提前一天到属地政府进行人员名单报备。支持海岛旅游企业员工经属地政府报备后尽快返岛开展复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