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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不是“人去楼空”的挡箭牌

  □钱夙伟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吴女士最近颇为糟心,春节前她刚在小区楼下某洗衣店充值1000元预付卡,仅使用过一次。但几天前,她突然发现那家店已“人去楼空”,自己却从未收到任何告知信息。(4月9日《经济日报》)

  预付卡引发的消费纠纷早已成为一大热点。预付费会员卡因为能提供更多优惠和增值服务,已成为现代生活中很多商家的营销手段,以至于普通市民手里的会员卡越来越多。但以优惠捆绑的预消费,背后存在很大的消费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商家尤其是个体经营者现金流吃紧,预付卡引发的消费纠纷更加突出。

  如果商家经营不善而导致“人去楼空”、消费者“退款无门”,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不可抗力致其违约”,比如受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出现经营困难难以为继,也应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而不是突然“人去楼空”,这就有借疫情蓄意侵吞预付款之嫌,这也是长期以来预付卡消费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其实,预付消费的混乱和失序由来已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关部门对于预付卡发售并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商务部虽然在2012年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这仅仅是部门规章,并不足以作为执法依据,这既让不法商户有空子可钻,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事实上,现在不少地方正在积极推进预付卡立法,引入行政机关进行适度监管,旨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缺,将“预付卡”纳入法治的轨道。

  立法规范“预付消费”,将促使预付卡的发售和使用规范有序,也将使执法管理有章可循。当然,“预付消费”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仅需要立法护航,更需要监管给力,唯如此,“预付卡”的规定才能落到实处,“人去楼空”乱象,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诸如新冠肺炎疫情也就不可能成为“人去楼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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