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经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3条,对禁食范围、可食范围以及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捕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猫狗及陆生野生动物全部禁止食用;“食野味”最高处货值30倍罚款等。(本报4月15日06版)
新冠肺炎疫情让社会公众意识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疫情发生以来,坊间要求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呼声不断,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因此,《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颁布,也是对社会关切的及时回应,此举拉开了珠海以更严格的法律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的序幕。
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待动物态度如何,已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动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珠海在发布“全面禁野”条例时,将猫狗也纳入禁食范围,实现了立法方面的突破,起到了破冰效果,对其他城市具有较大的借鉴价值。
没有严执法就不能动真格,目前猎杀、交易野生动物已经有了一条非法的产业链,要保护好我们的野生动物资源,就要摧毁这条产业链。在加大打击交易、猎杀野生动物执法力度同时,管住餐饮这个需求关键节点,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就没有了市场。同时,治乱当用重典,对猎杀、交易、烹饪出售野生动物的餐饮机构人员和食客都应依法严处,让法律更具震慑力。就此而言,我市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要突出重点,全面执法监督,以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坚决治理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等行为。
总之,以法律的铁腕打击滥食野生动物,以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可谓正当其时。只有高悬法律利剑,发挥法律的威力,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也才能从源头管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