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增量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各区要督促正在建设的幼儿园抓紧施工,对计划今年开工建设的幼儿园建立绿色通道,压缩项目前期工作时限,精简各项审批前提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临时场地进行过渡提前招生;充分利用现有公办幼儿园园舍空间,实现公办幼儿园扩容扩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各级政府机关、高校、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等利用自有场地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附属办园点,各区按照公办幼儿园经费补助标准给予持续性财政投入。对于上述幼儿园或附属办园点,可优先招收本单位人员适龄子女,有空余学位的情况,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在转换存量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各区要制定政府、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幼儿园回收工作台账,回收原国有、集体资产办园;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督促开发商加快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非户籍在园幼儿占比达到30%以上的区,可适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充公办学位。
《工作方案》提出,各区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发展主体责任,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市政府将加大市财政支持力度并严格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