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通过开展实地视察,召开相关部门座谈听取专题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其中,关于土壤污染的防治规划、调查、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与保护,风险管控与修复,防治保障和监督以及主要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来到我市斗门区莲洲镇新洲村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据了解,在省生态技术研究所的技术支持下,2019年,该村440亩水稻经过土壤改良、水稻品种筛选、农艺措施调控等技术,所产水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现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并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我市水稻安全利用生产的技术模式。
在座谈会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介绍了我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完成344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和3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初步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其中国家监测点位8个,省级监测点位48个。我市27家重点监管企业均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等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依法履职,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1月至3月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25人次,检查企业780家次,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3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份。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相关职能部门认识到位、措施扎实、工作卓有成效。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调查、监测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确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我市环境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