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市2019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市共发生行政争议1684件,其中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的1275件,占争议总量的75.7%。行政复议已成为群众申请行政救济的首选渠道,也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通过行政复议纠错218件
记者了解到,2019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85件,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全市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75件,与2018年的1262件基本持平,案件数量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六。
在市政府受理的118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 行政管理领域主要涉及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租车管理、非法营运管理、养老待遇核定、工伤认定、土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
在市政府审结的1112件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770件,占已审结案件的69.2%;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43件、确认违法14件、变更2件、责令履行3件,共62件,占已审结案件的5.6%。案件经和解终止的共195件,占已审结案件的17.5%,其中被申请人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156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的39件。(下转02版) (上接01版)市政府通过直接撤改变和间接以和解方式共纠错218件,综合纠错率19.6%。
行政诉讼案件同比有较大增长
据介绍,2019年,我市共发生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76件,比2018年的434件增加142件,同比增长约32.7%。其中,直接提起行政诉讼409件;经行政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继续提起行政诉讼的167件,复议后继续诉讼的比例为13.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1件,占诉讼案件的21%,与2018年基本持平。
在一审已审结的392件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43件、裁定驳回起诉等184件,二者合计占已审结案件的83.4%;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27件,判决撤销1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17件,共占已审结案件的15.8%;以其他方式结案3件,占已审结案件的0.8%。
在两级法院直接纠错的62件案件中,涉及土地管理的20件,涉及公安的9件,涉及城市管理的8件,涉及其他的25件。
行政复议的作用发挥显著
市司法局局长李红平表示,从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情况来看,我市行政机关执法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较突出、及时充分履行法定职权的意识不强、证据收集和保存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作出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等。
李红平认为,统计数据显示出我市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显著,一方面,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远高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高,七成以上行政纠纷当事人首选行政复议渠道解决争议;另一方面,复议后提起诉讼的比例一直控制在低位,表明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赖度高,超过八成的行政争议进入复议渠道后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