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市审计局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按照责任主体逐项逐条分解,向40个市属部门单位和各区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截至2019年底,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被审计单位已完成问题整改90个,上缴财政资金1.19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及补贴4457.34万元,按照审计意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23项。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为增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市人大财经委与市审计机关聚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管理“短板”问题,将重大研发机构扶持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投资等三方面的问题作为突出问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督促整改取得实效。市审计局通过实地督查、持续跟踪等方式积极督促整改,重点检查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有关人员问责到位、有关制度完善到位。
在重大研发机构扶持资金方面,针对部分机构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绩效不理想等问题,市科技创新局修订《珠海市引进建设重大研发机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重大研发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制定“一院一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绩效完成情况较差且不能有效整改的重大研发机构予以清退,计划于2020年9月前完成整改。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针对“8家市属国有企业账面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问题,市国资委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制度,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属企业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约束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健全出资人债务风险管控体系,分类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体系,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在公共投资方面,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管控缺位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通过核查发票的真实性,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强施工,举一反三在类似工程中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中标单位违规行为处以罚款等措施进行积极整改。据介绍,整改后政府节约了大量投资资金,相关责任单位已初步确认核减造价3514.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