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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

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着力破解限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发展的障碍,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在评估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重点解决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不科学的问题,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用科学的机制确定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在就学安置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重点解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为解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过程针对性不强、教育教学质量偏低等问题,指导意见强调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帮助残疾学生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促进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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