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将实现覆盖率达100%。
采写:本报记者 马 涛
摄影:本报记者 吴长赋
宣传培训
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可持续开展
6月4日上午,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举行。此次培训邀请广东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副院长、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环保工程设计所所长原效凯教授授课。原效凯分别从垃圾分类背景意义、分类工作标准以及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解,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结合丰富的案例呈现、详实的工作数据和有趣的生活事例,让参训的学员对如何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为做好卫生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公共机构2020年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任务,7月2日,市垃圾分类办在中心分别举办两场专题专场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专家伍琳瑛作专题宣讲。在当天上午举行的全市卫生医疗系统专题培训上,重点讲解了我市垃圾分类的有关要求、各类医疗机构不同场所分类容器规范设置、生活垃圾规范投放收运、督导员队伍建设以及医院分类场景案例展示;在下午举行的全市教育系统专题培训上,重点讲解了各类学校分类容器规范设置、宣传氛围营造、“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等内容。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培训内容丰富详实,课程内容贴近实际,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和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接下来,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各自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能力和水平。
为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7月23日下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长陈善坤受邀讲课。陈善坤作《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创新模式》垃圾分类专题讲座,从垃圾分类的意义到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和文化,结合珠海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和目标,联系理论和实操,为大家作分享和指导。
为进一步推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体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准确率,同时为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7月24日上午,该局特邀陈善坤作《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专题讲座。陈善坤分别从垃圾分类的文化、执法、考核、体系建设以及实际案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她表示,要将垃圾分类当作生活日常事来做,长期坚持、养成习惯、形成文化、做到知行合一。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局系统全体人员应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确实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该局下属单位要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同完成今年公共机构全覆盖的目标,率先实现该局系统垃圾分类全覆盖,争当垃圾分类工作的排头兵。
据悉,今年第二季度,市垃圾分类办举办全市公共机构、全市教育系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场培训5场,培训人次达308人。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接下来,市垃圾分类办根据工作安排,将陆续针对重点场所、重点群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各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热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事业人员的分类理论政策水平和实操技能,进一步强化参训人员积极投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先行示范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市率先以市直机关大院等单位为突破口,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已制定《珠海市市直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和分拣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于5月至6月连续开展市政府机关大院食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市机关大院内设置集中收集站,建立四分类生活垃圾收运台账。
截至目前,富山工业园区已提前完成园区所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横琴新区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金湾区图书馆、珠海机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标识指引已升级完成,并已完成第一轮入室宣传。
《方案》出炉
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近日,为切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制订了《珠海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高效率、可持续开展。
《方案》提出,全市各公共机构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能力。每半年组织1次干部、职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保洁作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及作业操作规程培训。
《方案》要求,2020年7月底前,各区、各市直公共机构要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落实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范。
《方案》提到,各公共机构正式开展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后,根据《珠海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自检、自评打分,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市节能监察中心按照节能监察工作部署,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监察内容包括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对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各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
《方案》确定了我市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时间表”。《方案》明确,按照我市“一年全面发动、二年全面推进、三年基本建成”的思路,形成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在具体目标上,2020年6月-7月,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0年8月-10月,全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争取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到2020年12月,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覆盖率达100%。到2021年底,巩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成果,积极配合全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形成具有珠海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