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振华报道:为着力解决商品房买卖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根据斗门区委政法委、斗门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住建局联合签订的《关于建立房地产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安排,近日,斗门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商圈和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居民和房地产企业解答与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
5月25日上午,斗门区委政法委、斗门区人民法院、斗门区住建局联合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活动,由斗门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海勋为斗门4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讲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知识。杨海勋法官以《民法典时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重难点问题解读》为题,详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责任风险,总结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缔约、履约“三个阶段”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专题培训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赠送斗门法院自主编印的普法读本《房地产纠纷疑难问题解答》,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5月20日下午,斗门区委政法委、斗门法院、斗门区住建局在斗门大信新都汇广场开展房地产纠纷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耐心解答居民咨询的有关开发商逾期交房、误导性宣传、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法律问题,提示居民在购房时注意识别宣传广告陷阱、发生纠纷后注重证据收集,引导居民购房时做一个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