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由于我司珠海市润梁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湖天钜院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高新)2018-051]附件总平面图遗失,在此特别声明。若有异议,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反馈(联系电话:3319735)
珠海市润梁房地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