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峰
珠海市9月6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信访举报问题4宗,其中香洲区1宗、金湾区1宗、斗门区2宗,涉及水、大气等污染类型。目前,信访举报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后续处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公开。(本报9月7日08版)
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环保督察是革除破坏生态环境恶行的利剑。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彰显党委政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定意志,增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环保督察既查企业,更监督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仅是发现问题的“显微镜”,还是医治痼疾的“手术刀”。面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只有以最鲜明的立场、最坚定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破题攻坚,才能确保反馈问题应改尽改。
环保督察整改,检验干部能力和担当。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治理环境违法问题,要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对失职的主责官员,特别是对那些污染治理失职的官员要铁腕治理,不纵容、严追责。这样才能回应群众的期盼,巩固绿色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