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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家庭”迎来减税“红包”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8日正式公布。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个税负担。

  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部署,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适用面为所有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无论是家有一孩、二孩或是三孩,都可以享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北京大学教授刘怡表示。

  在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来选择扣除方式,体现了灵活、周全的制度设计,也体现了对于家庭因素的充分考虑。”李旭红说。

  业内人士介绍,对于这项政策,不同纳税人享受到的个税减免力度会有差异。如果家中有多个婴幼儿,政策减免力度可以叠加。最终能减免多少个税,要看纳税人适用的具体税率情况。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有6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第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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