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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再落一子

放满集装箱的盐田港,有序整齐。 新华网发
满载集装箱的货轮停靠在港口。 新华网发

  超6800艘,中国拥有世界第一的国际航行船舶数量,但近2/3登记在国外;2021年,深圳籍船舶规模约300万总吨,不足新加坡同期数量的1/30。

  长期以来,国际船舶“中资外籍”现象给航运经济及国家安全带来不小隐患。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深圳拟为国际船舶立法。

  允许办理临时船舶国籍登记、放宽国际船舶登记主体限制、首创预留船名制度……从意见稿里管中窥豹,可探见深圳全面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心。

  为国际船舶制定条例,可扩大航运业对外开放程度,加速促进航运要素集聚。

  坐拥中国最大特区港口的深圳,在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路途中,又走出了关键步伐。

  ▌顶层设计高

  多项中央方案护航引领

  回望中央对深圳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期盼,可从深圳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中略窥一二。

  2020年,中央将“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写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作为扩大航运业对外开放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

  2021年,深圳迎来《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探索研究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也作为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重大改革举措,予以明确规定。

  202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允许在深依法设立的企业,对其所有的船舶在深圳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企业的外资股比不受限制。

  中央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高度重视,也是深圳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布局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关键指引。

  如何发挥“双区”引领作用,率先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作出系统性变通规定?深圳选择了对国际船舶进行立法,进行整体性制度创新。

  目前,我国拥有6800多艘国际航行船舶,位居世界第一,但其中近2/3登记在国外,“中资外籍”现象给航运经济及国家安全带来不小隐患。

  通过规范立法吸引船舶登记,促进船舶管理、航运金融、航运物流等航运核心要素的加速集聚;以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有效吸引外资,释放航运要素潜力……

  营造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能促进深圳海洋经济发展,为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奠定必要基础。

  ▌改革魄力强

  放宽相关领域准入门槛

  作为深圳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此次为国际船舶立法又有何亮点?

  意见稿采用了海商法船舶拟人化立法技术,以船舶生命周期为线,按照相关的流程,编制包括船检管理、船舶登记、船员管理、船舶营运、金融和税费、法律服务、法律责任等9章共76条内容。

  意见稿所放宽的多个限制,也将倒推深圳改革,提升深圳在国际船舶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境外船舶检验机构经过批准后开展国际船舶入级检验,允许国内转籍船舶凭上一船籍港登记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临时船舶国籍登记,实现“不停航办证”……一个更加开放、更符合国际特色的相关制度将在深圳诞生。

  放宽国际船舶登记主体限制的同时,意见稿还创新登记类别,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有关规定,增加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四种登记类别,航运市场的各类登记需求,亦将在深圳得到满足。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所首创的预留船名制度、国际船舶临时船舶所有权登记等制度,更填补了现行制度空白。“国际船舶登记申请人可以申请预留船名”,“在取得船舶识别号之前,可以凭国际海事组织编号办理临时船舶所有权登记”,加上创新推出“多证合一”的国际船舶权属证书,将极大便利国际船舶的登记。

  此外,当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深圳可以增加船员适任证书予以承认签证的国家或地区,填补法律空白;取得船长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外籍船员,可以在国际船舶上任职船长;外籍船员可免办就业许可及就业证……

  深圳希望通过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及具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国际船员管理制度体系,带动海洋经济发展,全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服务意识强

  联动多个部门保障支持

  近年来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上海、广州、天津、大连等地均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在众多的城市竞争中,深圳又能凭借什么脱颖而出?

  答案就藏在深圳“权责分明”的国际船舶服务当中。

  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国际船舶领域的责任部门,实行统一登记。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宏观管理职责统率各相关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责,以更好支持和保障国际船舶及相关产业发展。

  此次规定的具体职责包含海关、交通运输、科技、金融、财税、司法行政等九大部门,覆盖有船员权益保障、外籍航运人才引进、法律服务与法治保障等多项细节服务。

  同时,国际船舶登记机构还将公开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格式文本,对国际船舶及其相关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失信信息将通过政府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阳光、透明、讲信用的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将在深圳生根发芽。

  此外,意见稿中首创的国际船舶和海上设施政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模式,成为一大亮点。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共同设立的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可对国际船舶、航行港澳航线的船舶,以及非经营性游艇进行统一登记服务,同时负责海上设施的权属登记。

  集成化办理模式将利于解决市场主体长期面临的融资难题,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同时,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突破海洋产业发展瓶颈。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为国际船舶立法,是深圳先行示范,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关键落子。

  临海而生、向海而兴、因海而强的深圳,在全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路上,终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据南方+,文/曾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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