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实施细则》正式出炉,内含大量企业奖励及资助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推动深圳特色商圈(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对新建或改造特色商圈(步行街)或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给予奖励。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按照其新建或改建实际投入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各区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推动国内外知名零售、餐饮等消费品牌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的商业运营企业在深圳落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企业,每引进1个品牌奖励20万元,可累计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对在深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知名品牌或其授权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推动国际一流商贸企业在深圳落地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按其上一年度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
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打造深圳龙头企业,对批零住餐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长部分给予奖励。本项目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1000万元。
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提升深圳品牌影响力,对入选“瞪羚品牌”的深圳本土品牌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对商贸企业消费场景数字化和信息化投入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打造“深圳购物季”等活动品牌,提升“深圳购物季”品牌影响力,全城联动促销费,对全年及“深圳购物季”的活动承办单位或举办单位给予支持。
(据南方+,文/戴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