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沙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科技局、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南沙海关等八家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法治宣传等各环节制定相关举措,旨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授权审查、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公民诚信等多个环节。南沙法院此次牵头制定并联合南沙区八家相关单位共同签署的协议,正是协同各方力量织密知识产权保护之网、共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一次有益尝试。
在信息共享、协同保护方面,协议明确各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统一对于商标审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具体事项的认定标准,在行政执法及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在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强化对高发、典型性侵权行为的监管、查处。协议要求充分发挥南沙自贸区主导建设的“全球溯源中心”作用,包括法院在内的相关职能单位加入全球溯源中心,共享中心内知识产权风险信息,将有助于发挥全球溯源中心辅助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效能。
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协议强调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行业商会等各类解纷资源的功能,引导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积极选择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推动各单位在线调解平台对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质量,优化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程序,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同时,协议提出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关等相关知识产权监管、执法部门需在相应知识产权领域发挥专业优势,推荐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专家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对口参与涉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或调解,充实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专业力量。
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方面,协议提出构建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将恶意重复侵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等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列入“黑名单”,向各部门进行通报,由各部门依法依规联合实施失信惩戒等。
南沙法院副院长蔡颖介绍,近三年来,南沙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两万件。其中,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90%。
据悉,南沙法院在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领域屡有创新,审理了广州首例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适用“从业禁止”的刑事案件,丰富了预防性制裁措施的司法实践;发出全国首份针对苹果商店应用程序投诉行为的“禁令”裁定;发出广州首例涉珠宝首饰行业行为保全裁定……前不久,南沙法院审理的“番高公司诉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广东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据南方+,文/杜玮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