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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售槟榔具有必要性

  □史洪举

  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终年36岁。傅松曾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槟榔”。9月15日,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浙江省是从今年9月初开始下发有关通知,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9月20日红星新闻)

  在一些年轻人的认识中,槟榔是比较流行炫酷的零食,嚼着槟榔或者抽着烟,可能非常引人瞩目。与此同时,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槟榔并非普通的零食,而是有着高度成瘾性的一级致癌物。因而,为有效维护食品安全及公众切身利益,全面禁售槟榔显然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可以说,槟榔作为致癌物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公共健康危害,湖南是槟榔的生产、消费大省,口腔癌的患病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0倍以上,早在2017年就被列入湖南男性癌症死亡前10位。在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级致癌物清单中,槟榔占了3席——槟榔果、含烟草的槟榔块、不含烟草的槟榔块。几乎凡是含有槟榔成分的物质,均具有致癌性。

  虽然槟榔属于个别地区的“支柱产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收入和居民就业。但这并非无视其致癌危害的正当理由。且相关部门也逐渐意识到槟榔给人体带来的严重危害,正在淡化其“出镜率”。如2019年,湖南槟榔协会曾发出文件,要求所有槟榔生产企业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更为关键的是,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管理,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失去了作为食品在市场上流通的合法性。如浙江省之所以禁止槟榔作为食品销售,主要依据就是《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

  可以说,无论是从槟榔系致癌物的事实层面,还是从其被剔除出《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法律层面,槟榔都失去了继续在市场上流通的正当性、合法性。故在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重视公众身体健康的当下,完全有必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面禁售槟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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