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落实斗门区田家炳中学北侧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三标段项目用地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发布用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现对1031.98平方米土地发布用地公告,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完善用地手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珠府函〔2021〕1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补偿标准参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1〕2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完善用地手续的养老保障金计提和发放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流程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7号)执行。
五、留用地按照使用完善手续用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指标,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处理。
六、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各用地单位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白蕉镇政府办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白蕉镇政府经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公告发布之日公证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数码实景录像和拍照,作为计算登记补偿的依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地貌,不得再进行种植、养殖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所进行的新栽新种、新搭建和新添附的其他一切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均不予补偿,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八、详细用地范围、位置、坐标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查询,地址:珠海市斗门区S272省道旁,联系电话:0756-2786707。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范围图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