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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记者律师”是心虚也是有恃无恐

  □戴先任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逐渐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7月18日上游新闻)

  “不接待记者律师”,这是因怕“挑刺”而心虚,还是“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有恃无恐?

  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将记者、律师当成“敏感职业”不予接待,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会曝光自己的违规行为。一些旅行社对这些“敏感职业”严防死守,难免给人留下“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观感,更像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早在2017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近年来,云南旅游市场的负面新闻频频被曝光,强制购物、欺诈宰客、打骂游客等乱象,严重扰乱了云南旅游市场,损害了云南旅游形象。将记者、律师等职业当成“敏感职业”不予接待,是否是这些问题的一种“另类表现?如今,“不接待记者律师”的潜规则仍然存在,可见一些旅行社“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有恃无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设置条件限制记者、律师等特定职业参团,侵犯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违法行为。

  将记者、律师等当成“敏感职业”不予接待,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云南旅游市场乱象的担忧。近两年来,云南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能任由地域歧视和职业歧视等旅游市场乱象,继续损害云南旅游形象。

  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更多国人选择旅游消费,旅游消费占国人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这让旅游市场变得更加热闹起来。但面对旅游消费需求越来越高的民众,一些地方的旅游市场却没能相应“提质升级”,没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水平来满足游客需求,尊重消费者权益。对于旅游市场乱象,亟待地方政府能够刮骨疗毒,而不能养痈成患;对于暴露出的问题,希望当地政府严厉查处,维护好城市的旅游形象。要让旅游市场不惧媒体的曝光,不怕律师的“挑剔”,这样才有利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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