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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集体经济 提升村民获得感

《珠海市2023-2025年推动“村村有物业”若干措施》将出台

  本报讯 记者罗汉章报道: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2023-2025年推动“村村有物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强化资金和土地保障、发展“村村有物业”的途径、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内容,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

  “推动‘村村有物业’工作是珠海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按照“一年建试点、三年大铺开、五年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村村有物业”工作,全市所有村集体在去年年底均实现了年总收入超过100万元。

  “该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在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村与村之间发展存在不平衡、政策支持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等问题。”该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进一步明晰指引,全力以赴推动“村村有物业”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抓好“村村有物业”工作,强化党建引领是关键,明确发展途径是保障。《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选优配强过得硬、懂经营、善带富的“领头雁”队伍,提升村干部发展物业集体经济能力。当前,珠海正坚持“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若干措施》在明确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和推广组建“兴村公司”做法的同时,也鼓励农村推动完善周边产业配套,参与工业园区厂房、农产品交易市场、停车场、公寓、商铺等建设,让村集体拥有更多的物业,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收益。

  “村村有物业”各项工作要落实落细落具体,离不开资金和政策的有力支撑。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物业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村村有物业”项目用地指标,鼓励留用地多种模式开发,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推出金融服务和产品,对符合规划、产业发展所需的“村村有物业”项目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持续助力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做优。

  “结合珠海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若干措施》还明确鼓励国企参与到这项工作之中。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与村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村村有物业”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该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接下来将把“产业第一”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工程,全面深入推进“村村有物业”,让乡村振兴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到每一户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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