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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我单位(原名: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不慎遗失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40402202200005号),项目名称为拱星三巷道路改造工程,申明作废。如有异议,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规划部门反映,受理电话 0756-3311526。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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