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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可携带动植物产品及宠物往返琴澳

  本报讯 记者伍芷莹报道: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32/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发布《关于支持澳门居民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经横琴口岸进入澳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3月1日起,纳入“允许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进入合作区”适用人员名单库的澳门居民,可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仅限犬、猫)经横琴口岸进入澳门。

  《通告》提出,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经横琴口岸通关时,须主动出示已纳入适用人员名单库的凭证,携带宠物的所有人还须提前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申请相关宠物的“往返深合区签注”,以配合海关查验。《通告》特别提醒,上述便利政策实施范围仅限于合作区,如携带相关动植物产品及宠物经横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入澳门,需按照澳门现有法律法规申请进口及进行检疫。

  据了解,该措施实施后,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将实现携带动植物产品及宠物便利往返琴澳,这将进一步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助力合作区建设成为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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