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振华报道:近日,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财政局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调高珠海户籍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比上一年提高208元。
通知指出,根据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24年7月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08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95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同样标准执行。通知要求,我市各区(功能区)切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有关发放工作,并纳入低保制度进行管理。
据悉,我市实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一体化,不分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实行全市统一的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