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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前重申全面规范价格行为点赞

  □廖卫芳

  “五一”假期出游高峰将至,4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展改革局向全市相关经营者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规范住宿业酒店客房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并公布住宿业客房价格公示牌参考样式。(本报4月28日02版)

  “五一”小长假就要如期而至,很多人都有外出旅游的打算。据预计,今年的“五一”出游将再现“人从众”场景,一些景区周边的酒店旅馆可能会“一房难求”。

  珠海相关职能部门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全面规范住宿业酒店客房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无疑是十分及时的好做法,值得点赞。一方面,有了价格行为规范,住宿业经营者不能“想涨价就涨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明码标价,不能“趁节涨价”。另一方面,有了价格行为规范,游客也可放心消费,舒心入住,避免遭遇住宿“价格刺客”,导致消费体验打折扣。

  节前规范价格行为不能止于“住宿业”。众所周知,游客出游除了需要在酒店住宿消费之外,还有很多出游场景需要消费,比如门票、餐饮等。相关部门也应在门票、餐饮等诸多方面,给予必要的价格行为规范。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大对价格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存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让无良经营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倒逼经营者自觉远离“逢节涨价”的价格违规行为。

  此外,广大游客一旦遭遇旅游“价格刺客”,应理直气壮地说“不”,并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相信在相关职能部门强监管下,对住宿、门票、餐饮等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规范,就一定能给游客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合理的旅游消费环境。也更有利于保障游客在珠海吃住游玩购更安心更有保障,真正实现在珠海欢欢喜喜“珠多精彩过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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