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提升司法服务金融效能的思考

以涉银行商事案件为视角

  □陈杰

  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主体,银行对系统性风险的边际影响较之其他金融机构更为直接和显著。金融业目前已发展成为珠海市的支柱产业,银行业更是稳定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然而,受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珠海市银行业风险形势复杂严峻。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及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珠海市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同样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和精准服务。

  珠海市涉银行商事案件金融司法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几年,由于涉银行商事诉讼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珠海市基层法院原本就面临的案多人少问题更为突出。以承担了全市90%以上涉银行商事诉讼案件的香洲法院为例,自2018年以来,该院金融案件收案量就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同比上升59.70%,2019年同比上升52.11%,2020年同比上升62.93%,2021年同比上升6.88%,2022年同比上升5.54%,2023年前三季度又同比上升7.73%。

  二是审判执行效率待提升。据统计,2017年至2022年,香洲法院涉银行商事案件普通程序适用比例达71.05%,平均审限为92天,调解加撤诉率仅为13.40%,公告送达比例高达68%,反映出此类案件受制于调撤难、送达难、审限长等问题,审理效率不高。与此同时,珠海市此类案件的执行效率也不尽人意。

  三是协同治理优势未发挥。比如,商事仲裁因其专业高效的特点在解决金融商事争议方面比诉讼更具优势。珠海仲裁委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可以当庭裁决,最晚不超过组庭后30日作出裁决。并且,珠海市仲裁委还挑选办理金融类案件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金融仲裁员名册。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银行适用意愿低、案源较少的现状限制了仲裁机制优势的发挥。据统计,2020年至2022年期间,珠海市商业银行金融商事纠纷共计2万余件,而珠海仲裁委三年合计收案不超过400件。

  借鉴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经验

  作为广东省首家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佛山市顺德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22年11月17日,是由顺德区法院、检察院、诉前和解中心、金融商协会派驻职能机构,高标准打造的以金融司法为支撑,金融监管、金融调解、金融商协会自治、金融公共法律服务等为协同的一体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推动前端诉源治理、中端多元解纷、末端高效审判“三端”无缝衔接。2023年,中心一站式处理各类金融纠纷31138件,金融审判执行提速21.7%,其高效解纷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提升金融审判执行“加速度”。

  (1)通过诉前和解深挖诉源治理潜力。自中心成立伊始,顺德区诉前和解中心便同步进驻,推动实现金融纠纷和解、调解贯穿金融立案、审判、执行全领域。(2)深化繁简分流。顺德法院速裁团队集中审理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等简单金融案件并采取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等机制,精审团队集中审理保理合同、票据、信用证以及涉外等新类型或疑难复杂金融案件。(3)特别程序“应快尽快”。顺德法院先后出台详尽务实的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支付令督促程序操作规程,并主动宣讲引导金融机构适用。(4)优化金融案件送达细则。(5)类案批量智审平台增效提速。该平台围绕金融产品通用合同文本中的主体、标的、送达、存证等提取审理要素标准30余项,并通过模块化数据生成实现类案批量、统一处理,覆盖立案、排期、送达、庭审、宣判等全部诉讼环节;嵌入区块链技术和失联修复技术,利用大数据找到失联当事人,推进诉前调解,确保执行效果。(6)打通保护金融债权“最后一公里”。顺德法院建立“执行立案-财产查控-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一体化集约办案机制,探索银行抵押房产评估拍卖事务前置及完成财产调查和控制环节,推动执行工作提速,使案件在财产查控阶段的流转周期从30天减少到20天内,涉金融执行案件平均用时缩短至约60天。

  二是拓宽金融协同治理“朋友圈”。

  (1)借助市场化力量参与共治。顺德法院与佛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佛山仲裁委在中心设立金融仲裁服务窗口及金融仲裁庭,受理金融仲裁申请并进行案件审理、裁决。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优先协商选择仲裁、公证等纠纷化解方式。(2)借力商会协会等共促诉源治理。顺德法院与佛山市银行业协会、佛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顺德区银行同业商会等共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该工作站采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建立诉调衔接、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交流机制,促进金融纠纷短平快、低成本化解。

  提升珠海市涉银行商事案件金融司法服务效能的可行路径

  近几年,珠海市在提升涉银行商事案件金融司法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香洲法院于2017年3月组建了专门审理金融机构金融类案件的审判团队,将此类案件集中在南湾法庭进行审理,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快速解纷能力。但是,受制于团队人员“势单力薄”和执行堵点未疏通,这一模式作用有限。可学习顺德的成功经验,立足珠海的客观实际,打造整合多方资源、协同治理的金融司法服务模式。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推进:

  顶层设计层面,推动香洲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构建。顺德法院在有效提升辖区金融司法效能方面的成功实践,为香洲法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珠海可考虑以香洲区作为试点,由香洲法院推动成立香洲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香洲法院现有的金融审判团队进驻中心,同时邀请香洲区检察院、珠海金融监管分局、珠海市银行业协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珠海市公证处等单位派驻职能机构,实现金融纠纷诉前和解、立案、审判、执行、公证、仲裁一站式集约化改革。

  实践探索层面,找准香洲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使力方向。

  一是坚持主业发力,即在紧抓司法办案能力这一核心要素的同时,针对涉银行商事案件的特点创新和优化司法程序,努力提速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比如,继续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司法查控系统,打通控人控物这一破解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实现多方聚力,即充分发挥多方资源整合协同的优势,优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积极通过完善调解前置程序、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确立无异议方案认可机制、完善司法确认制度等手段,探索优化诉调对接程序。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民生
   第04版:评论
   第05版:理论周刊
   第06版:横琴潮
   第07版:高新新闻
   第08版:环球
把党的组织优势 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
推进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提升司法服务金融效能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