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
部分单位和个人为图方便,随意倾倒、堆放、抛洒建筑垃圾,不仅破坏了城市景观,还对土壤、水源等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8月6日,记者从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针对这一乱象,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镇街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今年4月以来共查处四起典型案例。(本报8月7日03版)
近期,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镇街针对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处置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不仅彰显执法部门对建筑垃圾乱倒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那些企图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敲响了警钟。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急剧增加。建筑垃圾不同于一般生活垃圾,其处理和处置需要更为专业和细致的管理。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图方便、节省成本,不惜违法乱倒建筑垃圾,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威胁了公共安全,更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长期损害。土壤、水源一旦受到污染,恢复起来极为困难,这种短视行为必须得到遏制。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此次公布的四起典型案例中,涉案者均受到不小的经济处罚,这无疑是对其他潜在违法者的警示。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经济惩罚来提高违法成本,进而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于这些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我们必须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望而却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监控摄像头、大数据分析等,提升对建筑垃圾处置行为的监督能力,确保每一处违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当然,仅仅依靠处罚并不足以解决根本问题。除了严格的法律制裁外,还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这包括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
此外,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之间需要形成合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支持和投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公众则应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和监督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维护城市环境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对乱倒建筑垃圾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城市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坚定立场。我们应该支持并积极参与这一行动,共同营造一个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