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其实你资质挺好的,就是需要通过培训提高经验”“分12期慢慢还,没有任何压力”……记者调研发现,近期培训贷乱象有所抬头,一些不良培训机构以提供高薪就业机会为幌子,诱导求职者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签下培训贷合同,支付高额培训费用。(10月26日《半月谈》)
培训机构推出的培训贷“看上去很美”,很对一些年轻消费者的“胃口”。现在不少年轻消费者习惯于提前消费、分期消费,而接受教育培训的消费者多为年轻人,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的身影,这些培训机构就投其所好,推出“分期”“无息”贷款。
以技能培训为目的的培训贷,本身具备合理的市场需求,只要培训贷合法合规,不涉嫌欺诈,也无可厚非,甚至能够让各方“共赢”。但这些被培训机构销售人员声称“分期”“无息”的贷款,可能利息很高,而且贷款一旦逾期,就会产生高额罚息,销售人员宣传的“分期付”实际属于金融借贷还款。更有甚者,一些培训机构还会选择中途关门跑路,让消费者哑巴吃黄莲,只能独自咽下苦果,继续偿还贷款。
近年来,涉及培训贷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不良培训贷是“校园贷”的变种。针对于此,消费者需要增强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比如在考虑培训贷支付时,要先查看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是有金融许可证的正规金融机构或贷款公司;消费者不要听销售人员说得天花乱坠,要多一些主见,对于贷款合同也要认真了解,避免被培训机构、贷款公司合伙“挖坑”欺骗,要根据自身的偿还能力等作出理性选择。相关部门、学校等也要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另外,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这就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倒逼培训机构规范运行,不能纵容培训机构通过培训贷等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要督促培训机构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加大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还要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后者能够守法经营、诚信运营,能够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与培训机构沆瀣一气欺瞒消费者。
培训贷成“消费陷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问题,一些无良商家将消费者当成“韭菜”收割,并乐此不疲。对于这些行业顽疾,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强调要加大打击力度,也采取了一些整治行动,但从现实来看,这样的整治行动并没能根除培训贷乱象。
培训贷不能成填不平的“陷阱”。要遏制培训贷乱象,就不能治标不治本,要有根治之策。这就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比如要完善行业准入、运营监管体系等,引导行业步入发展正轨,让培训贷乱象彻底凉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