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
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收缴了贵州茅台王子酒(500ml/瓶,53%vol,产地:中国)2瓶,并已依法制发了拱关缉收字〔2024〕9号收缴清单。现依照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