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往来港澳通行证号码:**7465)
我关委托有关机构,对你于2024年2月21日携带的11块疑似黄金进行了成份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鉴定结果告知如下:11块样品均为金含量999‰的金块(半成品),分别重112.12克、32.73克、129.17克、48.43克、55.70克、115.19克、50.65克、65.94克、85.56克、144.85克、111.28克,合计总质量为951.62克,市场参考价格合计:456844元。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提出重新鉴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