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
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收缴了冻品27.951吨、悬挂“粤河源货5178”船牌铁质货船1艘、海图仪1台(型号:SUNHANG SH-788),并已依法制发了拱关缉收字〔2024〕11号收缴清单。现依照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