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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通知

  尊敬的业主:

  珠海市香洲区通航二路199号华发湾玺壹号商品房项目已具备交付条件,2024年12月29日起可正式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现将交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交付手续前请您确认您已符合以下全部收楼条件:(1)已付清全部房价款(如有未到期的,含未到期部分;若付款方式为申请贷款付款的,含贷款机构已审批未放款部分);(2)已付清应付违约金(如有);(3)已付清买卖合同约定的其它应付给出卖人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4)已办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若您已付清全部房价款并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请您于2024年12月29日前取得全部收楼条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我司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该期限届满,因您本人原因,未能与我司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视为我司已向您交付房屋。

  若您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或未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则须于付清全部房价款并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之日起15日内取得全部收楼条件,并在该期限内与我司办理交付手续,若您未能在前述期限内与我司办理交付手续的,则该房屋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交付。

  2.办理交付手续需提供如下资料:

  A、《入伙协办函》原件。

  B、《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原件、房款收据原件。

  C、业主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未满16周岁的业主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单位购房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同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原件)。

  D、业主本人1寸彩色照片2张。

  E、业主本人银行卡(除招商银行以外的储蓄卡)1张或存折1本(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公共水电费的托收)。

  F、业主本人行驶证或行驶证复印件(用于物业门岗录入车牌)(如有)。

  3.办理交付手续的程序:

  请致电珠海华发服务热线:0756-8929999,咨询、预约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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