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和《珠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本馆自通告之日起,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二批自形成之日起已满25年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文书档案、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及经审核可提前向社会开放的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文书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此次开放的档案主要包括: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1999年形成的符合开放规定的档案共4441件;2000年至2004年形成的经审核可提前向社会开放的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共1122件;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共142件。
二、利用手续
1.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均可到本馆查阅。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凭回乡证、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3.外国人和外国组织,按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4.开放档案的复制、出具证明、咨询、公布、出版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查阅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党员志愿服务岗对外接待时间
每周星期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12:00-14:00
四、查阅方式
1.现场查档:
利用者可直接到本馆档案文件利用服务大厅查阅。
2.线上查档:
利用者可通过“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珠海市档案馆官方网站或“珠海档案”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查阅开放档案目录。
珠海市档案馆查档电话:0756-2686000
珠海市档案馆官方网站:www.zhda.gov.cn
微信公众号:珠海档案
特此通告。
珠海市档案馆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