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原则上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总额每年核定一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按照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要求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员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县域内中小学校编制总量,核定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意见还鼓励创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