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但有的时候,“授之以鱼”也很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的扶贫工作中,“授之以鱼”有时甚至比“授之以渔”更为重要。
“授之以渔”,是要通过让“受者”掌握获得“鱼”的方法,从而达到生存发展的目的。这自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忽视“授之以鱼”的重要作用。
有些贫困户特别是一些年轻的贫困人口,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生产技术,也有着很好的发展思路,但他们缺少发展“第一桶金”。没有这“第一桶金”,他们纵有一身“渔”的本领,仍然无法获得所需的“鱼”。这种时候,我们要帮助他们解决的是资金,是“鱼”,而不是再传授给他们已有的“渔”。
另有一些贫困户,他们因为种种原因,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比如有的生病了却无钱医治,有的房屋要倒了却无力维修,有的因为欠收吃不上饭了,这种时候,他们需要的也是“鱼”。只有先“授之以鱼”,帮他们解决了眼前的困难,然后再谈“授之以渔”的问题。还有一些贫困户,因为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那就只能靠政府和社会“授之以鱼”了。
是“授之以鱼”还是“授之以渔”,绝不能凭空想象一概而论,一定要根据受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受者需要什么,我们就授之什么。这才是有针对性的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