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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香洲2018ⅡB007号)
  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香洲区前山梅华西路865、867、869号旧工业厂房拆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试行)》的规定,该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规划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我局对该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一方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前山梅华西路865、867、869号旧工业厂房(见附件),已列入珠海市香洲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所在图斑编号为:44040200099;

  项目原用地面积:15394.08平方米;

  项目原有合法建筑面积:12831.65平方米;

  项目更新方向:商业、酒店和办公功能;

  项目实施主体形成情况: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属珠海勇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权利人。现权利人同意由珠海一方置地有限公司为本次更新单元计划的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13号408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6-2510801)。

  附件:香洲区前山梅华西路865、867、869号旧工业厂房拆除重建项目范围示意图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香洲区前山梅华西路865、867、869号旧工业厂房拆除重建项目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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