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本人杨兴荣(转让方)与珠海澳海城百货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已生效。根据该协议约定,本人将(2018)粤0402执879号案件基于执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民终1624号民事判决书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公告之日起,视为债权转让通知已经送达你公司,请你公司向受让方珠海澳海城百货有限公司履行前述债务。
公告人:杨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