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方案既融汇和体现了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主要规定和核心要求,又体现了珠海市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模式特点。方案一方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由原来对100万元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管理,拓展至政府四本预算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模式,由原来财政一个部门监管,扩展至人大参与组织绩效评价,发改、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监管合力。
据介绍,方案制订在多方面具有创新性。首先在实现目标的时间设定上,自我加压,要求提前完成工作目标。省对市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工作完成时间目标设定为2022年,我市提出“市直为2020年,区为2021年”,比省对市县的规定分别提早2年和1年。其次,方案实行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防止财政资金无效使用,努力破解财政资金“撒胡椒面”、分配利益格局固化、绩效性不佳、部分行业甚至存在潜在廉政风险等老大难问题。
方案重点关注面更广。在重点关注资金绩效性的同时,增加关注涉及企业申请财政补贴资格透明度、申请流程便利度等方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评、定分离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主导的绩效评价决策委员会,对第三方机构专家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研究审议,使评价结果的应用更具有针对性。
此外,方案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通过标准化,既要做到管理过程阳光透明、工作标准规范统一,又要严格约束财政资金分配或审批的随意性,严控资金管理分配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据透露,下阶段,市财政局将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统筹推进,切实做到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