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批44家企业纳入我市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培育期3年。2019年度独角兽企业培育库遴选工作,我市对企业相关基本条件提出了要求。其中,入库企业的产业领域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含集成电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含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含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金融科技、跨境电商、新零售、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成立原则上在10年内,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
为吸引更多优质创新企业,除符合条件的珠海本地企业外,本次遴选工作明确提出,鼓励工商登记住所暂不在珠海辖区内的企业参与入库遴选。此类企业必须与我市商务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落户意向合同,将整体搬迁到珠海落户,或在珠海设立总部基地、研发基地、生产基地。此类入库企业在正式落户珠海并开展实体经营后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针对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本次工作方案明确了遴选标准。其中,独角兽企业是指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60亿元以上),获得过私募、创业投资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上市)的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是指估值超过1亿美元(6亿元以上),累计获得过私募、创业投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尚未IPO上市(不含“新三板”上市)的企业。
本次方案提出,以科技创新为主的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颠覆性技术成果,研发投入强度高,拥有对主营业务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基于互联网思维、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云服务等围绕目标客户、产品和服务、盈利渠道等以平台生态型为主的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具有成长速度快,主营产品(服务)有比较大的市场前景,在短时间内有市值的爆发,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企业,并且近3年内获得创业投资。
本次企业遴选由市科技创新局牵头负责,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拟引进的独角兽项目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