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于社会关注的常用药、急(抢)救药短缺问题,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储备和供应”作出专章规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国家建立药品供求监测体系、国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实行短缺药品优先审评制度等,多部门共同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药品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专设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持有人的条件、权利、义务、责任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以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为主线,进一步明确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也予以严格管理。规定从事药品研制,应当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障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规定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药品上市放行。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评估、验证变更事项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同时要求持有人应当建立并实施追溯制度,保证药品可追溯。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评论
   第05版:全媒体
   第06版:专题
   第07版:财经
   第08版:中国
   第09版:国际
   第10版:综艺
   第11版:体坛
   第12版:旅游周刊
新“雁阵”引领开放新格局
全力支持和配合贺一诚筹组 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
香港舆论和社会各界谴责 激进示威者的暴力升级行为
探营2019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更加注重提高农民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
遗失声明
通 告
声 明
珠自然资储2019-2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