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众森公司发现有人使用网络平台,假冒众森公司名义与社会公众签订合同,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及众森的声誉和合法权益。为此,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接受珠海众森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上述违法行为及相关事实作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众森公司尚未建立任何网络业务平台,任何以众森公司名义建立的网络平台,均为假冒平台。
二、众森公司从未办理或对外提供过任何以珠海众森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持有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凡未经众森公司正式授权者均无权代表本公司执行任何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众森公司无关。对任何冒用、假借众森公司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平台、网站、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众森公司将保留一切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相关单位及个人,发现任何非经本公司许可,以本公司名义对外办理投资业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珠海众森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