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8月26日至9月12日,在广州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全市所有月饼生产企业、销售月饼的大型商场(超市)和自制月饼的餐饮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月饼包装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技术指标,是否存在由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超标引起的消费欺诈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否存在因包装成本超标引起的资源浪费等问题。(9月1日新华社)
中秋节来临了,月饼过度包装的问题也就老调重弹。不少商家对包装仍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于不顾,有的重复包装、多层包装,以精美华丽包装彰显其“奢华”,卖月饼变成了卖包装、卖面子。
201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包装要求》对包括月饼在内的糕点类产品要求,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60%,包装层数在3层以下,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近年来,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一些商家揣摩透了消费者“好面子”心态和攀比心理,有的商家绞尽脑汁,穷尽办法打着各种噱头,仍然将月饼包装得“道貌岸然”。
对月饼过度包装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每年中秋节来临之前,都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月饼市场的监管,不仅要月饼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还要对月饼虚假宣传、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乱象加大整治,规范月饼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