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家企业欠薪上了“黑名单”,并被公安立案调查处理。(本报4月7日06版)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被拖欠,对于一些企业或“老赖”必须严打严惩。因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治理,查处企业欠薪违法行为,让我们看到公权对劳动者提供的权利救济。一方面,治理欠薪过程中要关注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定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餐饮、加工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另一方面,防范欠薪更需把治理欠薪的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日常化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目前,珠海通过制度设计以及严格监督执法,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及时向社会集中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有力的社会震慑。
对一个社会来说,劳动有尊严,文明才有底气。让劳动者有尊严地生活,是我们国家的共识,也是人民享有获得感的实践体现。总之,治欠薪顽疾,在制度上要安排更多保障方式,在救济上提供更多有效渠道,在监管上加大保护力度,在问责上提高违法成本,只有让法律实实在在得到落实,劳动者权益时时得到保障,才能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劳动者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