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9年12月31日,我站在海泉湾附近海域巡逻时发现一艘渔船,该船喷涂“台山渔运20883”字样,登临检查中发现该船无人员、货物和相关证件;经向珠海市高栏港渔政大队查询该船信息,未查询到该船舶有关信息。
请以上船舶持有人在6个月内,持船舶有关证件到我站办理认领手续,否则上述船只我站将按三无船只进行处理。
珠海海警局高栏港工作站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