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广
近日,为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前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前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日料餐厅及商超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珠江晚报》9月12日03版)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相关经营者规范经营,莫要铤而走险、顶风销售,提高反走私法律意识。这个提醒,是告诫书,是预防针,对敦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着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
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的海鲜,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常客”。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近段时间以来,水产品安全已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人对食用水产品产生了疑虑和担忧。尤其是在国家海关总署颁布“水产进口禁令”之后,人们普遍担心,会不会有唯利是图的不良商家铤而走险、顶风违规,利用走私、篡改进口食品产地标签等非法手段,继续兜售违禁水产品。因此,也更加迫切期待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法律的约束和严厉的惩戒,保护好公众的健康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在水产品安全已成社会关注焦点的语境下,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以“禁得住、管得好”为目标,加强水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抓好餐饮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大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相关案件查办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切实做到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严厉查处,着力防范水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市场水产品质量有保证,来源可靠可追溯,让市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水产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经营者义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把源头采购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采购、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不干亏心事,不赚昧心钱,争做有诚信、有担当的守法经营者,共同维护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