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提出,要切实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产业能级提升,抓增收致富,在做好“土特产”文章中,构建起体现广东“三农”特色、展现广东比较优势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由此可见,乡村产业发展对于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意义,其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
一、发展现状
珠海近年来十分重视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陆路连接港澳的区位优势,积极对接省内及港澳资源,全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是全市第一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特色渔业主导发展格局。2022年全市第一产业总产值121.41亿元,其中渔业产值91.76亿元,占比超过75%。
二是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蓬勃发展。珠海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动特色旅游村、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业态发展。举办年鱼产业大会打造“年鱼经济”,举办钓鱼大赛打造“垂钓之都”。截至2023年5月,珠海获评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共5个,包括莲洲镇、白蕉镇、斗门镇、平沙镇、桂山镇;获评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4个。斗门区获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南门村、莲江村获评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万山村获评全国特色旅游景观名村。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截至今年8月,珠海现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8家(国家级4家、省级19家、市级35家),年产值合计160.52亿元,年产值超过亿元的企业有22家,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5家,提供就业岗位约6100个。截至2022年年底,珠海市共有合作社30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5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1家,认证家庭农场6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经营面积6000余亩。
四是乡村产业发展载体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珠海共获批创建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2019年获批创建的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分别是斗门区白蕉海鲈产业园、金湾区黄鳍鲷产业园、高栏港区特色水果园艺作物产业园;2022年申报创建成功的是斗门区预制菜产业园和斗门区现代粮食产业园;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眼下珠海正在重点谋划创建万山海洋渔业产业园。
二、存在问题
然而,随着乡村振兴进入新阶段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重新审视珠海乡村产业发展,在关键要素输入和利益输出两端仍存在几个关键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资源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仍不够顺畅。在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时,土地流转租期短、设施用地获批难、融资困难、人才招引难是反映最多的四个难点。土地流转租期过短(部分养殖池塘租期仅3年),给经营主体带来较大风险;设施用地难以解决,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制约明显;由于农田、水塘等不能作为抵押物,带来融资难,经营主体难以取得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突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会少、覆盖面小,农业科技人才、青年人才成为经营主体发展的稀缺资源。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从各级龙头企业和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选标准来看,都要求有效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但对于具体的利益联结模式、带动成效评估等没有给出细化指导或要求。在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调研时发现,经营规范程度低(如财务不规范、成员账户不完整、运营管理制度缺失等)、带动能力不强、农户主动参与意愿不高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经营主体仅仅是为了获取政府扶持资金,一些合作社名存实亡,未能真正做到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与农户“各说各话”。这也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另一个重要任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共同富裕”,存在差距。
三、对策建议
针对珠海乡村产业发展所需资源输入和利益输出两端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加以改善。
一是精准施策,进一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土地(养殖水面)供给。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强化县域乡村产业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精准推进点状供地,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研究制定《农业农村产业用地保障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农业设施用地的供给,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中确保按耕地面积千分之五标准(含设施农用地)预留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成立促土地流转保障基金,一方面在经营主体无法履行合同或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面流转价格时,弥补农户流转费损失,引导支持承包权人和经营主体双方将土地租期延长至二十年以上,助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珠海农业生产从小农经济向规模经济转变。
二是多措并举,进一步打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引导更多资金注入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对接市区政府投资基金,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足的乡村产业项目和经营主体, 给予投资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更为灵活的抵质押机制和融资担保机制,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农村的熟人社会特点,发挥合作金融在农村的制度优势,发挥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金融联结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条件的种养殖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使用银行贷款,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给予贴息扶持。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引导保险公司设立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险种,探索农业互助保险模式。
三是引进、培育与挖掘并行,促进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双带头”作用,带头接受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做基层党组织工作带头人,带头投入农业生产,积极对接乡村产业发展,做致富兴村的带头人。主动出击,吸引与珠海有渊源华侨和港澳台籍人士回珠海农村投资,以事业平台吸引扶持具有专业技能、愿扎根农村的珠海籍青年人才、大学生返乡开展创新创业,开展绿色农业、都市农业、精品农业生产。充分发挥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科技人才在技术推广指导方面的优势,开展面向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扶持,实现科技助力农业农村发展。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工匠”“乡村振兴能手”等培训、培育与评选,挖掘农村技能人才、产业人才。扩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展乡村人才,推动大量适用人才、技术对接农业农村需求,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要。
四是拓展利益联结深度,提高农户增收幅度。首先,在乡村产业项目和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估时,把保障农户收益作为第一准则。乡村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三者要形成发展合力,就必须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就要求在乡村产业项目引入时,首先考虑如何保障农户收益。其次,按照国家部委相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合作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统计和监测,促进其规范运行管理。第三,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选择适用高效的联结模式,在收取租金模式之上,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生产或运营等相关环节,享受产业发展带来的更高的稳定收益。第四,大力推进“电商+”乡村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短视频+直播”新媒体模式,发掘农户特色与亮点,对农户进行电商技能培训,由本土人将本土产品、服务“卖出去”,做好土特产文章,助力农户增收致富。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