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因珠海市新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全部处置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8日裁定终结珠海市新易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