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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徐延铭:

推进国家级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以实现政务透明与效率提升

  本报讯 记者陈雁南报道:“随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政务数据的有效利用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推手。然而,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数据不共享或共享不充分,影响公共服务效率,造成资源浪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徐延铭带来了《关于推进国家级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以实现政务透明与效率提升的立法建议》。

  徐延铭在建议中指出,数据共享能打破部门和地域壁垒,实现资源整合,优化政府管理和决策,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有助于保障公民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等带来的重复办证、繁琐流程等问题,减轻群众负担。他表示:“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出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的法制框架,为实现政务数据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徐延铭建议尽快出台国家级政务数据共享法规,明确规定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及各方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共享机制和技术标准;同时,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指导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法规要求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并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在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徐延铭建议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构建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互联互通。平台应具备数据汇聚、清洗、整合、分发等功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传输。在技术标准方面,建议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确保不同政务信息系统间无缝对接,增强数据的互操作性;同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共享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徐延铭建议成立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参与,共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实施。

  为推动法规的有效实施,徐延铭提出了“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和“宣传培训与推广应用”两点建议: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部门数据共享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政务数据共享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处理。另一方面,加大政务数据共享理念和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数据共享知识培训,提高其数据意识和应用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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