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宏开针织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宏丰大厦旧厂房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现行城市更新有关政策规定要求,该项目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对珠海经济特区宏开针织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认为符合实施主体的要求,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经济特区宏开针织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位于香洲区前山金鸡路306号,金鸡路与造贝路交会处西北侧,已列入珠海市香洲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所在图斑编号为44040200437;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216.06平方米;
项目原有合法(认定)建筑面积:13238.8平方米;
项目更新方向:商务+商业;
项目实施主体形成情况: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属权利人珠海经济特区宏开针织有限公司,现权利人自行申报成为本次更新单元计划的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A座15楼1501室;联系人:阮小姐;联系电话:0756-2617002)。
附件:宏丰大厦旧厂房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单元规划范围图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宏丰大厦旧厂房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单元规划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