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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需征收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家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实施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该地块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南侧、翔天路东侧(详见拟征地范围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9211公顷(约253.8165亩)〔其中农用地16.514公顷(约247.71亩)、未利用地0.4071公顷(约6.106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专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范围图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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